除具备法律、法规规定的一般企业条件外,还必须具备下列各项条件 (1)从事研究、开发、生产和经营业务的高新技术产品应符合国家科技部、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布《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》范围内; (2)科技人员占职工比例:大专学历或助工以上占30%以上,从事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公司占10%以上;
(3)科研开发经费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高于5%; (4)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和技术性收入占企业销售总收入的比例高于50%; (5)在研究、开发、生产高新技术及产品过程中,应有防治污染的措施和设备,“三废”排放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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